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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臺南市安南區海東國民小學資通安全維護計畫】暨
【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管理程序】
依據下列法規訂定:
一、 資通安全管理法第 10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6 條。
二、 臺南市政府資訊安全政策。
三、 其他相關業務法規名稱。
其適用範圍 涵蓋臺南市海東國民小學及附設幼兒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