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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海東國小 110學年度第 1學期「兒童照顧服務」家長意願調查表
- 目的:於學校上課以外時間,提供以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輔導為主之服務。
- 服務對象:本校在學學生,由家長決定自由參加。
- 收費標準:低收入戶子女、身心障礙學生(持有身心障礙手冊)、及原住民學生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,可免費參加本服務,其餘則為須收費之一般身分學生。※中低收入者併入第四類須另外申請
一般身分學生收費標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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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級 |
上課時間 |
本學期上課天數 |
本學期收費 |
收費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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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 年 級 |
星期一、四、五 下午 12: 40~下午 4 : 00 上課時間 9/13~1/14共 50天 |
50天 (9/13開始上課) |
4950元 |
每天(4節課)合計99元 ※費用不含國定假日
如有遇不可抗力情形導致停課,會再做退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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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 年 級 |
星期三 下午 12: 40~下午 4 : 00 上課時間 9/15~1/12共 17天 |
17天 (9/15開始上課) |
1683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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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年 級 |
星期三 下午 12: 40~下午 4 : 00
上課時間 9/15~1/12共 17天 |
17天 (9/15開始上課) |
1683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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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年 級 |
星期五 下午 12: 40~下午 4 : 00 上課時間 9/15~1/12共 17天 |
17天 (9/15開始上課) |
1683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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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年 級 |
星期三 下午 12: 40~下午 4 : 00 上課時間 9/13~1/14共 51天 |
17天 (9/15開始上課) |
1683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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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 年 級 |
星期三 下午 12: 40~下午 4 : 00 上課時間 9/13~1/14共 51天 |
17天 (9/15開始上課) |
1683元 |
注意事項~家長請詳讀
- 欲參加者,請將家長最遲於110年 8月 18日〈三〉前至附件下載檔案掃描 QRCODE報名,逾期或額滿不收。
- 有關繳費方式等出納組製作繳費通知單後再轉發給家長依規定繳費。(109下因疫情停課可退費者,會先扣除退費後再製作繳費單。)
- 本學期非一般生不必再繳交證明,統一由教務處與總務處做查核。
- 中低收入者請開學後繳證明給老師,由導師填表申請第四類補助。
- 依規定每班學生以 15人為原則,未滿 15人不開班,若未開班,再另行通知。
- 因開課編排作業關係,額滿時不增收人數亦不增班,若有學生退選後不滿 15人才依序遞補退選人數名額,遞補順序以教務處之排序為準,編入的班級以教務處編入為主,不接受換班。
- 編班以報名先後順序編入,原同班級的學生不一定會在同一個課後班,不接受換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