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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檢送修正後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COVID-19 停課復課補課及輔導處理原則」1 份(如附件)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本局 109 年 2 月 24 日南市教課(一)字第 1090257708 號函續辦。 二、另,有關停課期間學生學習與評量相關事宜,請依「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COVID-19 停課學生學習與評量處理原則」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