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入
一、依據財團法人鴻彬教育基金會103年8月01日鴻彬瑞字第004號函辦理。
二、活動對象:
(一)小學一年級至國中三年級學童可申請,以中低收入戶、本人具重大傷 病卡或身心障礙手冊、父母具有重大傷病卡、身心障礙手冊者可優先錄 取。
(二)在校成績需達「甲等」或八十分以上,並且無大、小過記錄者。
三、報名期限:符合資格者,即日起至103年8月 25 日止,逕向學務處生教組 李老師提出申請,逾時不受理。
四、檢附活動計畫書1份,如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