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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有民眾向臺南市政府反映於通學時間接送學生期間,時有發現家長、阿公、阿嬤,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接送學生且未戴安全帽情形。
二、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「不得載人或超速 25km/hr」、「需戴安全帽」。
三、為維學生通學安全,請家長遵守道路交通規則,為學生建立良好示範,共同維護上放學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