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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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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02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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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0
一、凡現任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(含幼兒園)之教師且為本會會員,任教年資三年以上,近三年內未受行政記過以上之處分,且資格符合簡章內容規定者,均可被他人推薦或自我推薦參加。
二、參選組別有:幼兒園、國小、國中、高中職、大專等 5 組。各組 SUPER 教師獎首獎得主:每名獲頒獎金 10,000 元與榮譽獎盃一座。
三、推薦日期:自即日起至 105 年 3 月 15 日止。
四、詳情請參閱活動簡章或上本會網站 http://www.tneu.org.tw/ 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