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公告 教務主任 - 教務 | 2016-11-18 | 點閱數: 361

臺南市安南區海東國民小學 105學年度英語代理教師甄選簡章

〈一次公告分次招考〉

壹、依據

一、  依「教師法」、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、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」、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等有關規定辦理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 依臺南市教育局網路2016/07/2791122公告辦理。

貳、甄選類別、錄取名額及聘期

類別

代理

職缺

正取

名額

備取

名額

聘期

備註

英語

代理教師

育嬰假

1

1

105/12/01-106/06/30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。)

科任教師

一、        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解聘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 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要協助行政工作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 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

四、        甄試成績未達70分,不予錄取,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。

參、報名資格

一、        基本條件:

(一)、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(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至辦理初試日止未滿10年者,不得參加甄選)。

(二)、 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,於放榜錄取後發覺者,取消錄取資格,若已分發聘用則應予以解聘。

1、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至第12款或第2項後段規定情事之一者。

2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各款情事者。

3、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 資格條件:

  依據教育部103103日臺教授國字第1030108934號函,國民小學英語教師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:

(一)、 通過教育部88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。

(二)、 畢業於英文(語)相關系所者、畢業於外文系英文(語)組者、畢業於英文(語)輔系者、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,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20學分班者。

(三)、 達到CEF架構B2(高階)級以上英檢者(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心93年度所辦「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」)。

(四)、 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。

(五)、 具國小英語加註專長教師證者。

 

1次報名資格

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者,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。

2次報名資格

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者,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、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
3次報名資格

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者,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、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、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。

 

肆、公告時間、方式及簡章表件

一、        時間:

1次招考公告時間

1051118日(星期五)至1123日(星期三)下午4

2次招考公告時間

1051125日(星期五)至1125日(星期五)下午4

3次招考公告時間

1051127日(星期日)至1127日(星期日)下午4

 

二、        方式:簡章公告於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(http://www.tn.edu.tw)、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://104.tn.edu.tw)。並請自行下載使用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 簡章表件:上開網站下載使用(簡章、報名表、切結書、委託書等)。

伍、報名日期、地點、應繳交證件及方式:

一、        日期: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,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,惟是否額滿,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。    

1次招考報名日期

1051118日(星期五)至1123日(星期三)下午4時(逾時恕不受理)

2次招考報名日期

1051125日(星期五)至1125日(星期五)下午4時(逾時恕不受理)

3次招考報名日期

1051127日(星期日)至1127日(星期日)下午4時(逾時恕不受理)

 

二、        地點:本校教務處教學組(地址: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三段381號,電話:06-2567146#802),如遇假日改為本校警衛室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 報考者請於招考報名期限內,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://104.tn.edu.tw/ 完成資料登錄編號:     

四、        應繳交證件:

(一)「報名表」、「切結書」各一份,及履歷表3(A4大小,格式自訂,每份勿超過10頁,個人資料恕不寄還)

(二)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(背面請註明姓名)1張,請貼於報名表。

(三)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
(四)大學以上學歷證件。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,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。

(五)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、或各次徵試資格相關證明。

(六)委託書(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,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)。

五、        方式:採親送或通訊報名,須於上開規定報名時間內送(寄)達。

陸、甄選日期及地點

一、         日期:

1次招考甄選日期

1051124日(星期四)上午8時起

(請於上午 7時 50分前至教務處教學組報到)

第 2次招考甄選日期

105年 11月 26 日(星期六)上午 8 時起

(請於上午 7時 50分前至教務處教學組報到)

第 3次招考甄選日期

105年 11月 28 日(星期一)上午 8 時起

(請於上午 7時 50分前至教務處教學組報到)

 

二、        應試人員請依上開時間親自至本校教務處教學組報到,逾時不得進入試場。

柒、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

一、        審查:身份證明文件正本(正本驗畢歸還)、最高學歷證明及各次徵選報考資格條件證明正本(正本驗畢歸還)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 口試:以教育理念、教學知能、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。時間:每人5-10分鐘,得視人數多寡調整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 試教範圍:翰林版國小英語 Dino on the Go! (1)。時間:每人10分鐘。試教現場無學生且採全英教學。

四、        計分方式:試教成績50%,口試成績50%。

五、        總成績相同時,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。

捌、甄選結果公告、通知及錄取報到

一、        甄選結果公告:

1次甄選結果公告

1051124日(星期四)12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

2次甄選結果公告

1051126日(星期六)12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

3次甄選結果公告

1051128日(星期一)12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 成績通知:各次結果公告當日,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,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 錄取人員:第1次招考錄取人員於1051125日上午930分分至人事室報到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, 3次招考錄取人員於1051129日上午930分至人事室報到、

    各期程報到後於當日進行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,始得聘任。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
 

玖、聘期和薪資:

一、        聘期:依聘約所載。但若聘任期間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,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,經教評會決議後,即解聘不任用。另代理期滿應即無條件解聘 (以市府核定為主)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 薪資待遇:薪資酬勞依照相關規定,按學歷支給月薪,並補助當事人勞健保、勞退金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 以上之聘用期間及薪資、敘薪方式實際以教育局函示為準。

壹拾、   其他

一、       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,悉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。      https://a11y.htps.tn.edu.tw/

二、        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,尚未聘任者,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 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(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),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
四、        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,應享之權利與義務,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7條、第8條暨「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
五、        錄取人員應參與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之「初任教師研習」,研習時間及地點依教育局規劃期程辦理,另行通知。

六、        代理教師以代理期滿為止,期滿後應自動離職,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留任或補助。

七、       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,歡迎來電洽詢(062567146802教務處教學組)。

 

壹拾壹、     本簡章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,未盡事宜或修正時亦同。如有補充事項,公布於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 (http://www.tn.edu.tw

  • 臺南市安南區海東國民小學105學年度英語代理教師甄選簡章〈一次公告分次招考〉.pdf
    1) 臺南市安南區海東國民小學105學年度英語代理教師甄選簡章〈一次公告分次招考〉.pdf
  • 臺南市安南區海東國民小學105學年度英語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、切結書、委託書.odt
    2) 臺南市安南區海東國民小學105學年度英語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、切結書、委託書.odt
::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