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入
一、依據教育部 106年度補助直轄市、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參加人員:本市國中小特教班、資源班或普通班老師〈100名〉。
三、辦理日期: 106年 6月 17日(星期六)9:00~16:00。
四、辦理地點:新營國小視聽教室(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 4號)。
檢附計畫(如附件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