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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教務主任 - 教務 | 2018-08-13 | 點閱數: 397

 臺南市安南區海東國民小學 107學年度代理教師(美術教師)甄選簡章〈一次公告分次招考〉- 第 2次招考

壹、 依據

一、   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。

二、  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107/7/25教育局公告編號125644, 125645

貳、 甄選類別、錄取名額及聘期

類別

代理

職缺

正取

名額

備取

名額

聘期

美術教師

代理教師

控管懸缺

1

1

107/8/30-108/7/1

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。)

一、   報考美術教師,基本條件且具相關科、系、所()畢業。相關科、系、所()之認定依據教育部106學年度大學院校一覽表之學門分類辦理,詳細資料可參閱教育部網站【網址: http://ulist.moe.gov.tw/ 】。。

二、   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解聘。

三、   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,不予錄取,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。

參、 公告時間、方式及簡章表件

一、   時間:

第 1次招考

公告時間

107年 8月 06 日(星期一)至 107 年 8 月 12 日(星期日) 16 時 00 分

第 2次招考

公告時間

107年 8月 14 日(星期二)至 107 年 8 月 14 日(星期二) 16 時 00 分

第 3次招考

公告時間

107年 8月 16 日(星期四)至 107 年 8 月 16 日(星期四) 16 時 00 分

二、   方式:公告於本校網站(https://a11y.htps.tn.edu.tw 、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(http://104.tn.edu.tw 、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校校務資訊(http://www.tn.edu.tw)

三、   簡章表件:上開網站下載使用(簡章、報名表、切結書、委託書等)

肆、 報名日期、地點、應繳交證件及方式:

一、   日期: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,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,惟是否額滿,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(http:// http://www.htps.tn.edu.tw 公告。

第 1次招考

報名日期

107年 8月 06 日(星期一)至 107 年 8 月 12 日(星期日) 16 時 00 分

第 2次招考

報名日期

107年 8月 14 日(星期二)至 107 年 8 月 14 日(星期二) 16 時 00 分

第 3次招考

報名日期

107年 8月 16 日(星期四)至 107 年 8 月 16 日(星期四) 16 時 00 分

二、   地點:本校教務處(地址: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三段381號,電話:06-2567146#802),備註:如遇假日請送交本校警衛室。

三、   報考者請於招考報名期限內,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(http://104.tn.edu.tw/ )完成資料登錄(編號: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)。

四、應繳交證件:

(一).  「報名表」、「切結書」各一份,及履歷表 3份(A4 大小,格式自訂,每份勿超過 10 頁,個人資料恕不寄還)。

(二).  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(背面請註明姓名) 1張,請貼於報名表。

(三). 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
(四).  大學以上學歷證件。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,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。

(五).  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、或各次徵試資格相關證明。

(六).  委託書(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,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)。

(七).  報考臺南市 107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(第 1 次招考應繳交)。

五、方式:採親送或通訊報名,須於上開規定報名時間內送(寄)達。

伍、 報名資格

一、基本條件:

(一). 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(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,不得參加甄選)。

(二).  無「教師法」第 14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。

(三).  無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 31條、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。

(四).  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。

二、資格條件:

第 1

報名資格
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
2.同時列為臺南市 107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。

第 2

報名資格
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
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
第 3

報名資格
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
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
3.或大學以上畢業者。

陸、 甄選日期及地點

一、日期:

第 1次招考甄選日期

107年 8月 13 日(星期一)上午 8:30 起(請於上午 8時 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)

第 2次招考甄選日期

107年 8月 15 日(星期一)上午 8:30 起(請於上午 8時 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)

第 3次招考甄選日期

107年 8月 17 日(星期一)上午 8:30 起(請於上午 8時 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)

二、應試人員請依上開時間親自到本校報到,逾時不得進入試場。

柒、 選方式及配分比例

一、口試:以教育理念、教學知能、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。時間:每人 5-10分鐘,得視人數多寡調整。

二、試教範圍:康軒版國小藝術與人文 5上,單元自選。時間:每人 10 分鐘。試教現場無學生。

備註第一次招考採計臺南市 107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寄發之成績單及口試成績,不進行試教。

三、計分方式:試教(或臺南市 107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寄發之成績單)50%,口試成績 50%。

四、總成績相同時,以臺南市 107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寄發之成績單(或試教)成績高者優先錄取。

捌、 甄選結果公告、通知、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

一、甄選結果公告:

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

107年 8月 13 日(星期一)下午 1 時後,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

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

107年 8月 15 日(星期三)下午 1 時後,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

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

107年 8月 17 日(星期五)下午 1 時後,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二、成績通知:各次結果公告當日,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,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
三、錄取人員:

    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於 107 年 8 月 15 日上午 9 時 20 分至人事室報到、

第 2次招考錄取人員於 107 年 8 月 16 日上午 11 時 20 分至人事室報到、

第 3次招考錄取人員於 107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 時 20 分至人事室報到,

各期程報到後於當日進行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,始得聘任。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
玖、 聘期和薪資:

一、   聘期:依聘約所載。但若聘任期間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,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,經教評會決議後,即解聘不任用。另代理期滿應即無條件解聘 (以市府核定為主)。

二、   以上之聘用期間及薪資、敘薪方式實際以教育局函示為準。

壹拾、   其他

一、  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,悉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。      https://a11y.htps.tn.edu.tw/

二、   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,尚未聘任者,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
三、   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(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),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
四、   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,應享之權利與義務,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7條、第8條暨「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
壹拾壹、     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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