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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安南區海東國民小學 108學年度一般、英語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
〈一次公告分次招考〉-第 3次招考
- 依據
- 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。
-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108年7月25日教育局公告編號143367、108年7月26日教育局公告編號144105。
- 甄選類別、錄取名額及聘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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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 |
代理職缺 |
正取 名額 |
備取 名額 |
聘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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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 |
長期代理教師,擔任科任 (合理員額 1、留職停薪 1 ) |
2 |
3 |
108/08/30-109/07/01 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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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語 |
長期代理教師,擔任科任 (留職停薪) |
1 |
1 |
108/08/30-109/06/30 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。) |
- 報考英語代理教師,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:(參教育部103年10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030108934號函)。
- 通過教育部 88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。
- 畢業於英文(語)相關系所者、畢業於外文系英文(語)組者、畢業於英文(語)輔系者、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,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 20學分班者。
- 聽、說、讀、寫皆達到 CEF架構 B2(高階)級以上英檢者(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心 93 年度所辦「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」)。
- 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。
- 具國小英語加註專長教師證者。
- 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解聘。
- 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,不予錄取,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。
- 報名資格
- 基本條件:
-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(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,不得參加甄選)。
- 無「教師法」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。
- 無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 31 條、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。
- 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。
- 資格條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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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 次 報名資格 |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2.同時列為臺南市 108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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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 次 報名資格 |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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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 次 報名資格 |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 3.或大學以上畢業。 |
- 公告時間、方式及簡章表件
- 公告時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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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次招考公告時間 |
108年 7月 30 日(星期二)至 108 年 8 月 04 日(星期日) 16 時 00 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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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次招考公告時間 |
108年 8月 06 日(星期二)至 108 年 8 月 06 日(星期二) 16 時 00 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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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次招考公告時間 |
108年 8月 08 日(星期四)至 108 年 8 月 08 日(星期四) 16 時 00 分 |
- 公告方式: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校校務資訊(http://www.tn.edu.tw)、本校網站(https://a11y.htps.tn.edu.tw 、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(http://104.tn.edu.tw/Jlist.asp 、。
- 簡章表件:上開網站下載使用(簡章、報名表、切結書、委託書)。
- 報名日期、地點、應繳交證件及方式:
- 日期: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,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,惟是否額滿,請自行查閱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校校務資訊及本校網站(http:// http://www.htps.tn.edu.tw 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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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次招考報名日期 |
108年 7月 30 日(星期二) 8 時至 108 年 8 月 04 日(星期日) 16 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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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次招考報名日期 |
108年 8月 06 日(星期二) 8 時至 108 年 8 月 06 日(星期二) 16 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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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次招考報名日期 |
108年 8月 08 日(星期四) 8 時至 108 年 8 月 08 日(星期四) 16 時 |
- 地點:本校教務處(地址: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三段381號,電話:06-2567146#802),備註:如遇假日請送交本校警衛室。
- 報考者請於招考報名期限內,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(http://104.tn.edu.tw/ )完成資料登錄(編號: )。
- 應繳交證件:
- 「報名表」、「切結書」各一份,及履歷表(含教學檔案)3份(A4大小,格式自訂,每份勿超過10頁,個人資料恕不寄還)。
- 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,影本 1 份
- 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、或各次徵試資格相關證明正本查驗,影本 1 份
- 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,影本 1 份(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,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)。
- 委託書(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,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)。
- 報考臺南市108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(第1次招考應繳交)。
- 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,影本 1 份
- 方式:採親送或通訊報名,須於上開規定報名時間內送(寄)達。
- 甄選日期及地點
- 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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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次招考甄選日期 |
108年 8月 05 日(星期一)下午 1:30 起(請於下午 1時 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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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次招考甄選日期 |
108年 8月 07 日(星期三)上午 8:30 起(請於上午 8時 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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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次招考甄選日期 |
108年 8月 09 日(星期五)上午 8:30 起(請於上午 8時 1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) |
- 應試人員請依上開時間親自到本校報到,逾時不得進入試場。
- 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
- 口試:以教育理念、教學知能、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。時間:每人5-10分鐘,得視人數多寡調整。
- 試教範圍:
一般:南一版國小自然與生活科技5上,單元自選。時間:每人15分鐘。試教現場無學生。
英語:翰林版Dino on the Go!7,單元自選。時間:每人15分鐘。試教現場無學生。
備註:第一次招考採計臺南市 108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寄發之成績單及口試成績,不進行試教。
- 計分方式:試教(或臺南市 108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寄發之成績單)50%,口試成績 50%。
- 總成績相同時,以臺南市 108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寄發之成績單(或試教)成績高者優先錄取。
- 甄選結果公告、通知、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
- 甄選結果公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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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|
108年 8月 5 日(星期一)下午 6 時前,公告在教育局網站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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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|
108年 8月 7 日(星期三)下午 1 時前,公告在教育局網站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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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|
108年 8月 9 日(星期五)下午 1 時前,公告在教育局網站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。 |
- 成績複查;
(一)成績複查時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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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 次招考成績複查 |
108 年 8 月 5日(星期一)晚上 10 時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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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 次招考成績複查 |
108 年 8 月 7 日 (星期三)下午 5 時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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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 次招考成績複查 |
108 年 8 月 9 日 (星期三)下午 5 時前 |
(二)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,請攜帶准考證,限本人或委託人(需攜帶委託書)親自於上述時間,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【申請複查考試成績,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,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】。
- 錄取人員:
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於 108 年 8 月 06 日上午 9 時 20 分至人事室報到、
第 2次招考錄取人員於 108 年 8 月 08 日上午 9 時 20 分至人事室報到、
第 3次招考錄取人員於 108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 時 20 分至人事室報到、
各期程報到後於當日進行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,始得聘任。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- 聘期和薪資:
- 聘期:依聘約所載。但若聘任期間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,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,經教評會決議後,即解聘不任用。另代理期滿應即無條件解聘 (以市府核定為主)。
- 以上之聘用期間及薪資、敘薪方式實際以教育局函示為準。
- 其他
-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,悉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。 (https://a11y.htps.tn.edu.tw/ )
- 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,尚未聘任者,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- 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(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),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- 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 日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(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),不合格 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- 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,應享之權利與義務,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7條、第8條暨「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-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